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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4日 星期三

這樣的長照法 你能放心?

這樣的長照法 你能放心?
【聯合報╱王增勇/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理事長(台北市)】2011.04.12
在台灣於一九九三年進入老人國的十八年後,行政院終於將長期照護服務法送至立法院,但其內容乏善可陳、缺乏政策願景、對目前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充耳不聞,根本無法為台灣高齡化社會建立可長可久的長期照護制度。
目前長照法沒有回答的問題,至少有三:
第一、受到家庭倫理文化的深遠影響,約八至九成的長期失能者住在社區中由家人照顧,換言之,家庭照顧者是目前台灣長期照顧的主力,因此支持這些正在提供照顧的家庭照顧者就能照顧好八成以上的失能者,但長照法對於這些任勞任怨的家庭照顧者沒有提出具體支持服務的內容與策略,僅在附則中提到「支持性服務」,國家仍然拒絕看見讓承擔照顧重責的婦女。
上個月生病老年夫妻一同自殺、去年底台北王老先生釘死老妻、去年初高雄媳婦殺死生病多年的婆婆,到底台灣還要發生多少照顧者的悲劇,才能讓政府看見家庭照顧者所承擔的照顧壓力?
第二、十八萬外籍看護工是長期失能者家庭尋求替代照顧的主要來源,由於申請外勞的條件必須是需要廿四小時的照顧,使用外勞的家庭必然是最重度失能者,但這些使用外籍看護工的家庭卻被排除在長期照護體系之外。外籍看護的教育訓練與管理都由家庭承擔,外勞要休假形成家人無法休息的困境,於是家庭外勞變成無日無夜的照顧者,直到外勞身心崩潰。
二○○三年故國策顧問劉俠被印勞毆傷致死、二○○六年台中印勞殺傷雇主與其子女、二○○六年越勞殺死被照顧的老太太後跳樓致殘的事件都歷歷如新,但行政院版本的長照法卻無意整合目前外籍看護與長照體系,透過家庭外勞的納入管理確保服務品質,與透過喘息服務的介入讓外勞獲得規律休息,同時也保障受照顧者及其家人的權益。
第三、偏遠地區的長期照護服務由於服務量未達經濟規模,人員培訓不易,以致長照服務嚴重不足,多年來對偏遠地區民眾形成雙重剝奪。具有文化特殊性的原住民更承受次等公民的對待。在長照十年計畫明列推動的七項社區式服務中,原住民鄉鎮僅送餐服務與關懷據點有服務量,其餘服務(日間照顧、喘息服務、家庭托顧、居家復健)皆付之闕如;五十五個山地鄉中,廿三個山地鄉只有不到五名照顧服務員可以提供服務。
如果長照保險是長照法通過後的下一步政策,偏遠地區的民眾與原鄉的原住民將面臨「繳同樣保費、卻沒有相同享受服務的權利」,形成極度的不公平現象,而長照法對目前長照體系的城鄉差距問題也同樣隻字未提。
面對這樣的長照法,你怎麼可以放心讓它通過呢?
【2011/04/12 聯合報】@ http://udn.com/

2010年12月29日 星期三

家庭照顧者無法承受之重!

2010-12-29 中國時報 【王增勇】
 八十四歲老先生殺死結髮五十餘載妻子事件震驚社會。我認為要理解王老先生行為的關鍵,在於王老先生過去十多年所背負的家庭照顧者角色,以及目前家庭照顧者在政策上所遭遇的不友善對待。
 以照顧家人作為每日生活的重心,往往讓家庭照顧者逐漸失去自我、而以家人需求為中心。許多家庭照顧者可以如數家珍地說家人喜歡吃的菜,卻說不出自己喜歡什麼,甚至連自己生病都不以為意。在王老先生眼中,他自己是妻子唯一可依賴的照顧者,這是家庭照顧者常見的心態。
 不幸的是,我們國家的長期照顧政策對家庭照顧者並不因此採取更積極態度。
 首先,家庭照顧者在長期照顧服務需求評估過程中,常被視為理所當然的資源,有家人就代表有人照顧。因此,目前長期照顧體系沒有以家庭照顧者為對象的獨立需求評估,導致家庭照顧者的需求不被看見。像王老先生身為配偶就被視為理所當然的照顧者,出院後就由他負責而結案。至於他八十四歲的高齡以及長達十年的照顧期間,就未被醫院視為需要輔導的個案而加以轉介給社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加以後續追蹤輔導。
 其次,目前長照十年計畫雖有提供喘息服務,但是因服務型態過於僵化,使用率一直偏低,無法成為家庭照顧者可以依賴的服務資源。喘息服務徒有名無實。
 第三,長期照顧政策對家庭照顧者使用服務限制重重。使用外籍看護的家庭,無法申請居家服務;申請特別照顧津貼的家庭照顧者,必須是中低收入戶且待業的成人,請領後不准使用居家服務或日託服務;如果使用居家服務,就不能使用日託服務。其結果就是,家庭照顧者無法從目前的服務體系中得到充分、有彈性且可信任的替代服務,可以把照顧責任交託出去。
 如果家庭照顧者努力申請國家支持,可能的選項是:家中有重度失能者,台灣的家庭照顧者只能依賴外籍看護,並且要求她不能休息,因沒有替代服務可申請;或是請領一個月五千元的照顧津貼,自己一人獨自面對全年無休的照顧工作;或是使用其中一項服務資源,其餘都靠自己來。家庭照顧者多半會在這種種挫折中退卻,選擇獨自承擔照顧者的重責。當國家政策如此不友善地對待家庭照顧者,我們何忍苛責王老先生在承擔長時間孤獨的照顧工作後,因看不到希望,渴望結束當前以及可預見的痛苦時,所採取激烈手段?
 對於照顧者,社會當使他們不因照顧責任淪於匱乏。這種支持照顧者是公共責任,而不是個人或家庭可以獨自承擔的。但目前台灣社會沒有提供家庭照顧者應有的支持,王老先生代表著台灣眾多正在經歷漫長又孤單的家庭照顧者旅程。是台灣全體社會沒有盡到支持家庭照顧者該有的公共倫理責任,才讓王老先生做出他生命中最痛苦的決定。(作者為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理事長,政治大學社工所副教授)

2009年3月22日 星期日

讓長照保險成為解構家務勞動性別化的開始

昨日報載,規劃中的長照保險初步決議將家庭成員照顧納入保險現金給付範圍。對於這項重大政策決定,站在家庭照顧者的立場,我們深表歡迎與支持,因為它代表著以往由家人獨自承擔的照顧責任,將由整體社會成員共同承擔。背後的意義是,長期照顧是台灣人民的基本權益,失能者的照顧應由國家提供,因此,家庭成員的照顧不再是基於家庭倫理責任的無酬勞動,而是受雇於政府的有酬勞動。從這個角度而言,長照保險的實施已經不只是財務籌措的安排,更是對以女性為主的性別化家庭照顧分工的傳統,提出的文化挑戰。長久被隱形在家庭中的照顧者,他們的辛苦與貢獻終於被社會所看見。
但是,納入長照給付項目只是提供從事無酬家務勞動的女性照顧者從性別壓迫中被解放的可能架構,對於後續規劃細節,我們有以下建議。現金給付水準將反映社會對家庭照顧的價值評斷,國際經驗將家庭照顧給付水準原則分為三種:以照顧者以往工作薪資給付、將照顧者視同照顧服務員給薪、與僅提供象徵性酬勞。第一種是以補償家庭照顧者因照顧而薪資損失,降低勞動市場與家庭照顧之間的收入落差,鼓勵並肯定人民選擇回家照顧的權利;第二種視家庭照顧為公共責任,視照顧者為國家雇用的工作者;第三種仍延續家庭照顧是義務無酬勞動的思考,僅給予照顧者象徵性的補助,目前老人特別照顧津貼的每月五千元就是一例。我們不敢期待長照規劃者依照顧者以往工作薪資補償家庭照顧者,儘管其對性別不平等現象最具改革性;但我們期待政府將家庭照顧者視同國家聘僱的照顧服務員並給予相同的薪資,讓實務給付之間沒有折扣。尤其家庭照顧者將被要求接受訓練,他們所提供的照顧品質不亞於國家聘用的照顧服務員,在同工同酬的原則下,家庭照顧者所提供的照顧不應被貶抑。
其次,家庭照顧者在照顧者的選擇過程中要有發言權。現金給付最大的危險是讓國家用金錢將家庭照顧者視為理所當然的照顧者,反而讓女性更陷入家庭照顧者的角色。當長照保險讓照顧成為權利,不僅只是讓失能者有被照顧的權利(the right to be cared for),更讓家庭照顧者有照顧家人的權利(the right to care)。既然是權利,就代表家庭照顧者對是否進入照顧者角色具有選擇權,而免於經濟、社會與文化上的壓迫。因此,在需求評估階段,家庭照顧者不應被視為理所當然的「照顧資源」,而應該被視為「潛在的案主」。在選擇照顧者的過程,家庭照顧者要被給予「說不」的權利。長久以來被家庭化的照顧責任,透過國家公共化的介入,我們期待台灣未來的社會,失能者都可以得到應有的照顧;選擇在家中照顧家人的家庭照顧者可以在照顧工作之中享有經濟收入的保障與社會認同;而選擇讓外人照顧的家庭照顧者,可以免於「不孝」的社會指責,充分實踐自己的人生目標。如此,長照保險就不只是為健保財務赤字解套的替代方案,或是政治人物急於兌現的競選支票,而是建立台灣兩性平權的重大文化工程。

2007年9月5日 星期三

遇見Dorothy Smith~終生奮鬥的女性主義學者

在多倫多大學念博士班的時候,我就耳聞Dorothy Smith的大名,一天我要進教室時,看見我的指導教授與其他兩位教授恭敬地站在電梯,等待一位白髮蒼蒼的老太太走出來,隨後亦步亦驅地跟在後面。對於這一幕西方人尊師重道的演出,我完全傻眼。事後才知道,那位老太太就是DS。瞭解我指導教授後,我知道她們對DS的恭敬完全出於內心對他終生貢獻女性主義與批判社會學的敬重。但那時,我只敢遠觀,不敢親近DS。因為聽學長們說,論文口試如果要好過,就不要找DS,因為他很嚴格。
當我提論文計畫書時,我提議使用口述歷史的方式進行居家服務員內在世界的研究,我的指導教授Sheila Neysmith挑戰我,至少要能說出為何口述歷史會比其他種方式更好,例如DS的建置民族誌。她鼓勵我修DS的課,因為他是多倫多大學稱的上大師的學者。硬著頭皮,我修了DS的課,為的是要證明口述歷史比建置民族誌更好。結果,DS的方法讓可以讓我深入看到台灣居家服務體系背後的意識型態。我寫了一份有關老人服務與家庭照顧意識型態的報告,拿了A,DS十分稱許,我也鼓起勇氣邀請他擔任我的口委。就這樣展開我與DS的學習之旅。那時對他的感受好像我過世多年的奶奶。
當我畢業後回到台灣教書,越發瞭解到DS的重要性。2004年底,DS應中山大學唐文慧老師之邀到台灣講學兩週,在他已經很滿的行程中,他仍答應我在陽明演講。當天所上學生直呼:「我從沒看見一位這麼老的女性主義學者!真是令人振奮!」擔任翻譯讓我又有一次向他學習的機會。陪伴他的三天中,他拒絕別人幫他提行李,因為他要鍛鍊自己的體力,拒絕當別人眼中的老太太。他對電腦科技的好奇與知識比我更先進,讓我被另一半嘲笑還不如一位老太太。他離開前,我答應他要在台灣好好教授建置民族誌,讓更多人可以學習這套方法。他大為高興,我知道當時年近八十的她最大的心願就是看到自己一生心力所發展的研究路徑可以被傳播出去。
2006年,我到溫哥華UBC大學開會,恰巧遇到他的八十大壽,當天幾乎他三代弟子齊聚一堂為他慶生,我有幸也恭逢其勝。今年到多倫多進修,他也在多倫多,於是我們約了吃飯,留下這張照片。一位社會學與女性主義學術殿堂中的傳奇人物。我何其有幸能受教於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