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原住民正在進行一項兒童社會工作的教育改革,我本來以為是課程內容、教學師資、實習方式的改變,結果卻發現重點在於,當社工進入部落擔任兒保社工時,在接受部落對他的訓練之後,當他要正式成為一個社工員時,他要在部落眾人面前接受長老的祝福,表示他願意從部落手中,在部落長老的指引下,承擔保護部落兒童的重任,一旦失去部落的信任,他將失去執行這份工作的權利。這個儀式要告訴社工的是:當社工進入部落時,你要很清楚知道自己效忠的是部落,不是民間組織、不是國家。
回到台灣,在部落工作的社工效忠的是誰?每月要交的報表是回應誰的需求?實務中看到多少有新的部落工作者淹沒在政府要求的報表中?或是花力氣辦理部落不需要卻是政府要看見的活動?承接到政府方案的組織,有多少是部落的在地組織,或是與在地部落有密切連結的組織?進入部落的文化能力在政府委託案的評鑑中,又該算在那個項目中?社工相關科系的學歷要求更扮演排除對部落有感情的助人者進入部落社工位置的角色。證照化建立在排除別人參與助人工作的邏輯之上,我們社工專業到底是助人還是害人?論述上不斷說充權或優點觀點,卻看不見我們所建立的專業制度正在不斷製造「原住民只能是案主、漢人才能是社工」的種族排除機制。助人者(專業)沒有看清楚自己害人的潛力,就不會停止好心卻害人的可能。
部落需要很高的自信與勇氣,對每個進入部落工作的社工進行這樣的入行儀式。當這一天降臨時,我會笑著記錄這歷史性的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