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12日 星期一

一個原住民兒童的死所帶來的正義


喬登(Jordan)是個加拿大原住民兒童,出生就有很多疾病,需要長期醫療服務,因為原住民保留區沒有足夠的醫療服務,因此喬登一出生,他的父母只好把他寄養給兒童福利單位,喬登兩歲之前都住在醫院。在原住民兒童福利機構與兒童福利機構努力之下,終於為喬登找到一個經過醫療訓練的寄養家庭可以照顧喬登,並籌募足夠的經費購置接送喬登的車輛。但是,聯邦政府與省政府卻為了寄養家庭的費用應該由誰出的問題而爭執不下,因為依照加拿大憲法規定,原住民事務為聯邦政府主管,而醫療與福利是省政府主管的事務,於是原住民兒童的照顧需求是原住民事務,還是衛生福利事務,聯邦與地方政府都在踢皮球。大到升降梯的裝置,小到洗澡浴帽的購置,兩個政府單位都爭執不下,經過兩年的協商,雙方才達成共識。但協議達成不久,喬登也在醫院過世。他一生不曾回到一個屬於他的「家」。
加拿大原住民兒童福利協會(National Indian Child Welfare Association,www.fncaringsociety.com),一個全國性的倡導團體,以喬登的故事進行問卷調查,發現當年度十二個受訪的原住民兒童福利機構,就有393件個案因為政府部門之間的職權衝突導致接受服務的權利嚴重受損。因此,發起一項修法行動,以喬登命名為「喬登原則」,要求所有加拿大政府部門立即採取「兒童優先」原則來解決部門衝突事件,只要涉及部門職權衝突議題,第一個被接觸的部門必須先行給付服務的費用,不得拖延。然後再自行透過司法程序解決政府職權衝突的議題,以避免危害兒童接受服務的權利。
這是個從個案進行政策倡導的好例子,喬登的悲劇因此可以成為其他兒童受惠的基礎,天天卡在行政官僚體系的社工員或許可以從這個例子中看到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