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規劃中的長照保險初步決議將外籍家庭看護工納入保險現金給付範圍。迴異於以往迴避或仇視外籍看護工的長照政策,對於這項重大政策決定,站在家庭照顧者的立場,我們深表歡迎與肯定規劃小組的務實態度。家庭外勞的困境在之前長期照顧十年計畫中隻字未提,只要求勞委會嚴格把關。當政府對已經在照顧台灣失能民眾的十六萬家庭外勞撒手不管的同時,不僅沒有深切自我反省制度的缺失,反而責怪人民都使用外勞而不使用政府規劃的長照服務,為自己政策無能的脫責藉口。
站在家庭照顧者的立場,我們認為可以提供良好照顧品質的人力,遠比族群背景重要。如同本勞有好有壞一般,我們可以舉外勞在公園聊天、偷閒的例子,但我們身邊也都不乏任勞任怨、與病人建立良好關係的外勞故事。用種族來決定能否提供好的照顧服務不僅沒有反應事實,也淪於種族歧視之嫌,以粗糙的「本勞/外勞」二元對立做為長照政策的論述只會阻礙我們更精準地評估長照政策。我們很慶幸規劃小組可以超越本勞與外勞的框架思考。
精確的說,規劃小組勢將居家二十四小時照顧服務納入給付項目,只是服務是由外勞提供。居家照顧是符合在地老化原則,也是最符合目前台灣多數老人期待的照顧模式。不過將外籍家庭監護工所提供的二十四小時居家照顧納入給付範圍,勢必會引發是否鼓勵使用外勞,進而阻礙其他長照服務的使用,甚至剝奪透過長照的實施創造本勞就業機會的疑慮。我們認為關鍵在於長照管理體系的建立,如果外籍家庭監護工納入長照管理體系,目前外勞的使用與分配會更合理,濫用的情況反而可以得到控制。長照服務項目的選擇是掌握在長照的個案管理師手上,不是在案主身上,因此是該使用本勞的居家服務或是外籍家庭監護工,應該屬於個案管理師的專業判斷,不決定在外籍家庭監護工是否被納入給付範圍。因此,擔心開放給付會阻礙長照的發展是多慮了。
目前外籍家庭看護的進用基本上取決於使用者費費能力的市場機制,長期照顧管理體系的介入僅有在最後本勞媒介的關卡,在外勞使用成本遠低於本勞提供的居家照顧的市場落差下,家庭很自然使用外勞。事實上,目前外勞照顧的失能者是二十四小時的全日居家照顧,這樣的照顧形式很少本勞願意提供,目前本勞願意到醫院從事全日或半日看護照顧,但因為價格昂貴,很少家庭可以長期使用。目前本勞提供的居家服務多半是短時數、低頻率的到宅服務,因此外籍家庭監護工與本勞居家服務員之間的工作是相對區隔的市場。
相反的,外籍家庭監護工一旦被納入長照管理體系,國家就應該對外籍家庭監護工的服務品質有所規範,而不是像現在都由家庭或仲介承擔。勞委會與衛生署應該盡早規劃國與國直接引進的外勞服務模式,由長照管理中心直接管理與督導。外勞的教育訓練、休假與督導,都需要本勞的投入,反而可以創造本勞的工作機會。如果我們嚴格要求外籍家庭監護工每週休假一日,目前幾乎全年無休的十六萬家庭外勞就需要兩萬三千本勞進入成為替代人力。如果以居家服務督導每人負責六十名個案的案量來計算,十六萬雇用外勞家庭就需要兩千七百個專業護理或社工人員進行日常輔導。如果外籍家庭監護工需要取得國內照顧服務員的資格,教育訓練課程也同樣創造很多就業機會,如同台灣很多醫院專門辦理外勞健康檢查業務一般。總之,外勞在台灣長期照顧中的貢獻與重要性是需要被正視的事實,規劃小組決定面對這個棘手的議題,勇氣可嘉,希望是消弭與突破台灣長照政策長期仇視外勞論述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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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快樂唷~
謝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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